关于举办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关键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4-07-01 14:47:00  来源:   浏览总数:19

各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单位: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新版准则)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购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新版《准则》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在检验检测领域为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新版《准则》既是资质认定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组织资质认定技术审查、实施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也是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机构管理、构架符合时代要求的管理体系、建立更加科学规范检测能力的重要指南。新版《准则》的出台对指导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继续深化和加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帮助拟申请资质认定的单位和已经获得实验室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符合要求的管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质量管理能力及授权签字人的专业素养,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本着发挥专业优势,服务行业发展的目标,将面对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一期新版《准则》及新版《准则释义》宣贯暨关键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目的

    1、掌握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和要求;掌握一般评审和告知承诺等不同技术评审方式所依据的工作流程和评审、核查标准;提升相关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2、帮助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及时、正确理解“两个管理办法”;传达新版《准则》实施的相关规定、机构转版及构架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配合行政监管部门有力推进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39 号令);新版《准则》修订背景及原则;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

3、资质认定对管理层(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任职要求及岗位职责解析;

4、现场评审对授权签字人通用知识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5、疑难问题交流解答。

三、培训对象

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关键人员管理层代表(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等。

四、培训证书

培训完毕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适用于在今后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告知承诺核查、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对相关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持续保持相应能力的重要证明。

五、授课教师

为了便于我省检验检测机构了解准则精髓,精准掌握准则要义,科学合法开展检测工作,本轮培训我们将特邀本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制修订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核心人员亲自授课。

六、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7月23日-24日(7月22日下午14:00后签到报名,23日早上9:00正式上课)。

(二)培训完毕,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地点:成都芙蓉饭店

培训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99号

(四)培训费用:1300元/人,会员单位:1100/人(含培训费、讲义费、资料费、证书费等),证书岗位可回执表上自行勾选: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

(五)住宿费用: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请各单位需培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回传我处。(见附件)

(七)缴费方式:培训费可提前汇款至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报到时缴费也可以现金、公务卡、银联卡形式缴纳。(已汇款单位凭汇款单回执报到)

(八)户名: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

账号:1289 0574 2110 601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成都通源街支行

行号:308651020082

六、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请携带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用于办理证书。

(二)已取得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培训合格证书”的各学员无需携带证件照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到报名时将本人培训合格证书交予会务组工作人员办理继续再教育培训登记。

六、联系方式

杜老师 :13618058099        

夏老师 :13252085477、18200332563

回执报名邮箱:12156573@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33号

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2024年7月新准则宣贯关键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通知.pdf

7月新准则宣贯暨关键人员能力提升回执表.docx


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